1、加盟店必須是獨立店鋪及面積達到100平上并取得相關具備申核的資質等文件。
2、加盟商目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和聲譽,做好區域內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,并配合有關部門門的監督檢查。
3、不得跨區域銷售發生串貨,損害當地經銷商的利益,擾亂市場秩序。
4、不得使用其他廠商商品換上F方的商標或包裝進行銷售,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。
5、加盟商有義務開拓和做好指定銷售區域內的廣告宣傳工作。